国家艺术基金色粉画绘画人才培养招生简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招生对象包括各高校、画院、艺术机构、文博机构、或新文艺群体等相关专业人员。
报名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学员应解决好单位和自身工学矛盾,须保证培训期间脱产40天学习,严格保证出勤时间。
学员录取需取得与本专业(美术类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近三年内美术作品入选省级以上画展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美术类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备注:
1、欢迎人才的多样性,招生简章中的“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且有较大发展潜力”,需提供从业证明或专家教授推荐信。
2、近三年有入选国家级画展经历可优先录取。
(二)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评估,在相对均衡各地区比例的基础上择优录取30人,并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对被录选学员将以电话和邮件两种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山东建筑大学报到。收到录取通知3个工作日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人员将依次递补。
(三)结业方式
本项目以学员作品以及作品展览展示作为结业主要依据。培训期满,学员所提交作品经专家导师评议打分,优秀作品将选送到北京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估,对于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事项(一)报名时间
年4月1日--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山东建筑大学官方网站及 附件1:《色粉画绘画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来源:山东建筑大学
美术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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